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17日(周五)、5月20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福建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院行政樓六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材料應于資格復審截止之日(2024年5月20日下午16:30)前,由報考者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福建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凡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應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應聘報名登記表》(見附表,需考生本人簽字并貼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請注明報考崗位代碼及崗位名稱。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印制在同一頁面)。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需在有效期內,可登錄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樵?/span>結果;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暫時無法提供的(其中2024屆畢業(yè)生應攜帶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在有效期內的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等材料真實、有效,經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黨員證明、專業(yè)方向證明)。
5.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考核前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91-22869970,0591-22869963 聯(lián)系人:江老師,黃老師
福建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