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及馬院:
2021年6月29日、7月1日、3日為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20級考試科期末考時間。為做好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本次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如下:
1.各門課程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詳見附件。
2.請各班輔導員、班主任于考前告知學生考試時,須攜帶身份證及已注冊的學生證。若證件不齊,不得入場考試,后果由學生自行負責。若證件臨時丟失且無法及時補辦者,請各二級學院、系部開具證明并攜帶證明參加考試(學生證丟失證明及限本場考試使用,考試結束應立即補辦)。開考后,遲到半小時者,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一小時可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后,請及時離開考場區(qū)域,不在考場外逗留、喧嘩,影響考試秩序。
3.監(jiān)考人員安排見附件。教師因故不能監(jiān)考,須自行安排代替的監(jiān)考人員,并將名單于考前一天報教務處。
4.監(jiān)考人員請于每場考試開始前30分鐘到主考室(教110)報到并領取考卷。
5.除考生證件及考試需要文具用品外,其他所有隨身物品不得帶入考場。請考生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到達考場,避免丟失(特別是手機、錢包等,考場外部無人看管)。
6.考試過程中要求監(jiān)考老師認真監(jiān)考,考前做好考場紀律強調工作,杜絕舞弊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學生涉嫌違紀、舞弊,請監(jiān)考老師將涉嫌違紀舞弊學生及舞弊證據(jù)、試卷帶至主考室處理。
7.請各課程隸屬二級學院及系部教學秘書于每場考試開考后一小時到主考室收取本系部試卷。
8.請質量管理辦公室根據(jù)考試安排,制定考場巡視人員名單,并安排具體巡視任務。
9.請各二級學院及系部根據(jù)考試安排,每場考試選派人員配合參與考場巡視工作。
10.為營造良好的考試環(huán)境,請各二級學院、系部組織各班于6月28日之前負責對所在晚點名教室進行課桌清理,清理完畢后鎖門。6月29日、7月1日、3日早上物業(yè)統(tǒng)一開門??荚嚻陂g,各二級學院、系部加強考試誠信教育,并告知學生若監(jiān)控拍到在課桌上亂寫亂劃者,在考場里張貼材料等違紀行為按考試違紀處理。